前法務部廉政署署長朱坤茂及前苗栗地方法院審判長羅永安既是同鄉又是師生更同為法律人,兩人不論在司法官任上或轉任執業律師均表現優異有為有守傳為佳話。對朱坤茂羅永安而言司法官工作是執行國家公權力事涉人民權益必須剛正不阿中立客觀;執業律師則是要以委任人權益為第一以法律專業保護委任人的最大利益,儘管角色不同但忠於自己的工作是唯一使命。
■文.圖╱馬源培
兩大律師保障委任人最大權益 忠於使命專業訴訟
朱坤茂堪為臺灣司法界前輩,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中興大學會計系畢業、司法官特考及格,歷任臺中、雲林、澎湖、南投、連江、臺南等地檢察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及檢察長,後任法務部檢察司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並於廉政署署長屆齡退休轉任執業律師。如此豐富的司法官練歷使他理論與實務兼備,在臺中地檢署肅貪小組任內和李慶義、朱朝亮、涂達人等檢察官查辦高爾夫球場竊佔國土、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一口氣起訴6家高爾夫球場的負責人,成為臺灣打虎急先峰。
朱坤茂在接掌廉政署後提出5大工作新方針,即推動行動政風、進行全面防貪宣導、促進與肅貪友軍間關係、貪污案件證據調查以達「確信」程度為起訴門檻及貪污零容忍等廉政新方向。目的就在對各項可能發生之弊端展現預警功能以期不發生弊端,公務員亦不致誤觸法網為最高指導原則,他並經常親身前往各機關進行宣導務求全國政風人員能防範未然清明吏治。
朱坤茂在接掌廉政署後提出5大工作新方針,即推動行動政風、進行全面防貪宣導、促進與肅貪友軍間關係、貪污案件證據調查以達「確信」程度為起訴門檻及貪污零容忍等廉政新方向。目的就在對各項可能發生之弊端展現預警功能以期不發生弊端,公務員亦不致誤觸法網為最高指導原則,他並經常親身前往各機關進行宣導務求全國政風人員能防範未然清明吏治。
前苗栗地方法院審判長羅永安曾任嘉義、臺中、彰化、苗栗等地法官及檢察官,就讀臺中二中時便立定志向要打擊犯罪主持正義,自幼便具冒險犯難的歷練膽識,在部隊服役時如此,進入司法界後亦然。94年9月間,時任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的羅永安法官以震驚全院法官的勇氣成功轉任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歷練兩年檢察官職務後又再度成功轉任彰化地方法院審判長,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迄今也僅有二例)。到了106年9月更以無比的決心捨棄法官一級(相當舊制14職等法官)終身職待遇,以領取一次退休金申請自苗栗地方法院審判長任內榮譽退休。
兼具審判及偵察實務豐富經驗的羅永安對律師工作抱持極大熱忱,不僅對他的委任人進行心理建設更立即由法律訴訟層面切入分析研判擬定對策,務求使他的委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可以得到專業法律方向指引,他的訴訟服務更獲得委任人的好評及肯定,受任多件轟動社會的重要大案,如台灣掌中戲泰斗黃海岱的長孫黃文郎著作權法案(一審有罪二審逆轉無罪定讞)。另外包含各類商業、金融及土地案件等都是他專業擅長的法律服務,心存善念的他更為社會公益盡心出力,經常為弱勢的民眾提供心理建設及法律諮商協助爭取公道。
朱坤茂及羅永安兩位大律師為臺中東勢同鄉又為石角國小師生情誼,羅永安任司法官時對老師朱坤茂十分景仰並認真學習,足證兩人自律甚嚴自我要求甚高。如今兩人繼續在法界發光發熱以深厚法學素養及專業訴訟實力服務社會,足為法律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