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有傳統市場,近20年來由於民間消費型態的變遷、賣場環境老舊與墨守經營模式,漸漸失去營運績效與競爭力,形成資源的浪費及閒置,公有市場非改頭換面不足以重生,市府近來展開振興傳統市場專案,分別評估各市場的經營條件,以OT或BOT的方式委託企業開發營運,希望為傳統市場注入專業活水。
■文/馬源培 圖/馬源培.笠銓攝影
台中市現有公有市場及用地計37處,依都市計劃法規定,政府衡量地方需求,於適當地點設置市場用地,用地產權私有者,還可徵收開闢,也就是說,公有市場係屬「公共設施」之一,再者,公有市場以往更擔負「社會救濟」目的,做為低收入戶、攤販或工程拆遷戶之安置處所,或是里民活動中心,當然,公有市場亦負有穩定農產品產銷、平準價格及照顧農民之責。
公有市場最大致命傷在於墨守經營模式
正因公有市場承擔著多項與市場營運無關的責任,近20年來在都市發展時移勢轉下,面臨著嚴苛的挑戰,市府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指出,首先是民眾消費型態的改變,超級市場、大型量販店等現代化經營商場,及因應朝9晚5上班族消費需求的黃昏市場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在在衝擊傳統市場的生機,其次,公有市場賣場環境老舊,政府對建物維護經費有限,致動線狹小、區位不佳及缺乏停車設施等,無法即時依社區需要進行軟硬體重建或改造。
他表示,公有市場最大致命傷在於墨守經營模式,市場及承租人缺乏靈活經營手法與專業企管人才投入,屬經濟弱勢者之攤商,行銷不足、貨品不全、沒有多元化服務空間,面對現代商場的挑戰適應不及,終至漸漸失去客源及人潮,市場機能被取代。
市場管理科長龍明成說,因應外在環境的激烈競爭,政府又資源有限,因此必須考量經濟效益與專業營運,調整公有市場的經營策略,經營體質良好仍具保留價值者,政府會逐步由管理者角色退居為幕後輔導,著重於賣場環境改善、攤商教育訓練與行銷輔導等,對營運不佳但仍有市場需求者,進行委外營運是必然趨勢。
公有市場委外經營用途不限農產品買賣
龍明成表示,公有市場委外經營,用途不限農產品買賣,所有現代化商場的營業項目都可以,如餐廳、百貨、才藝教室甚至運動健身中心等多元方向,截至去年12月止,共有10處公有市場及超市委外經營,吸引如興農及全聯社等連鎖超市、量販店業者進駐,對市有未開發市場用地之標租則有2種方式,一是依促參法規定以BOT設定地上權獎勵民間投資開發經營,二是依未開發公有市場用地出租民間開發經營辦法辦理標租。
其中,以設定地上權BOT方式開發經營的市場用地市80及市113等2處,市80位於七期重劃區大業路、文心路口,由鉅眾公司標租,租期50年,1、2樓為家樂福量販店,其餘樓層為辦公大樓,市113位於8期重劃區大墩南路,租期30年,由國際連鎖量販業者好士多開發,甫開幕即吸引5萬多名會員加入,這2處被市府評定為引進BOT專業商場經營團隊的成功模式。
至於已無市場功能及需求的市場用地,經發處現正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建議將市場用地排除於公共設施規劃範疇,不宜列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項目,回歸市場機制,並就立地條件、地主意願及用地變更回饋機制等檢討規劃,併同市有土地辦理用地解編,變更為其他分區使用。
去年BOT權利金收入達3億2千萬元
對此,主管都市計劃法規的都市發展處長黃崇典持開放態度,他認為,都市土地資源相當珍貴,如何發揮土地最大效用與多目標開發才是重點,不過,他也建議現行市場用地以商場型態開發,應可滿足多樣化的商業活動所需,端視誘因及配套措施如何吸引民間投資。
龍明成說,公有市場由政府管理,平均每個市場至少要2位管理員,而清潔、水電等費用每個市場1年也要30萬元左右,但調整市場營運策略後,去年OT及攤商租金收入約1億5千萬元,BOT權利金收入更達3億2千萬元,而上年市場管理等相關支出約9千萬元,此種轉變,不僅讓市場營運更有效益,滿足民眾現代化需求,最大的目的,是創造了市民、政府與廠商三贏的成果。
公有市場最大致命傷在於墨守經營模式
正因公有市場承擔著多項與市場營運無關的責任,近20年來在都市發展時移勢轉下,面臨著嚴苛的挑戰,市府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指出,首先是民眾消費型態的改變,超級市場、大型量販店等現代化經營商場,及因應朝9晚5上班族消費需求的黃昏市場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在在衝擊傳統市場的生機,其次,公有市場賣場環境老舊,政府對建物維護經費有限,致動線狹小、區位不佳及缺乏停車設施等,無法即時依社區需要進行軟硬體重建或改造。
他表示,公有市場最大致命傷在於墨守經營模式,市場及承租人缺乏靈活經營手法與專業企管人才投入,屬經濟弱勢者之攤商,行銷不足、貨品不全、沒有多元化服務空間,面對現代商場的挑戰適應不及,終至漸漸失去客源及人潮,市場機能被取代。
市場管理科長龍明成說,因應外在環境的激烈競爭,政府又資源有限,因此必須考量經濟效益與專業營運,調整公有市場的經營策略,經營體質良好仍具保留價值者,政府會逐步由管理者角色退居為幕後輔導,著重於賣場環境改善、攤商教育訓練與行銷輔導等,對營運不佳但仍有市場需求者,進行委外營運是必然趨勢。
公有市場委外經營用途不限農產品買賣
龍明成表示,公有市場委外經營,用途不限農產品買賣,所有現代化商場的營業項目都可以,如餐廳、百貨、才藝教室甚至運動健身中心等多元方向,截至去年12月止,共有10處公有市場及超市委外經營,吸引如興農及全聯社等連鎖超市、量販店業者進駐,對市有未開發市場用地之標租則有2種方式,一是依促參法規定以BOT設定地上權獎勵民間投資開發經營,二是依未開發公有市場用地出租民間開發經營辦法辦理標租。
其中,以設定地上權BOT方式開發經營的市場用地市80及市113等2處,市80位於七期重劃區大業路、文心路口,由鉅眾公司標租,租期50年,1、2樓為家樂福量販店,其餘樓層為辦公大樓,市113位於8期重劃區大墩南路,租期30年,由國際連鎖量販業者好士多開發,甫開幕即吸引5萬多名會員加入,這2處被市府評定為引進BOT專業商場經營團隊的成功模式。
至於已無市場功能及需求的市場用地,經發處現正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建議將市場用地排除於公共設施規劃範疇,不宜列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項目,回歸市場機制,並就立地條件、地主意願及用地變更回饋機制等檢討規劃,併同市有土地辦理用地解編,變更為其他分區使用。
去年BOT權利金收入達3億2千萬元
對此,主管都市計劃法規的都市發展處長黃崇典持開放態度,他認為,都市土地資源相當珍貴,如何發揮土地最大效用與多目標開發才是重點,不過,他也建議現行市場用地以商場型態開發,應可滿足多樣化的商業活動所需,端視誘因及配套措施如何吸引民間投資。
龍明成說,公有市場由政府管理,平均每個市場至少要2位管理員,而清潔、水電等費用每個市場1年也要30萬元左右,但調整市場營運策略後,去年OT及攤商租金收入約1億5千萬元,BOT權利金收入更達3億2千萬元,而上年市場管理等相關支出約9千萬元,此種轉變,不僅讓市場營運更有效益,滿足民眾現代化需求,最大的目的,是創造了市民、政府與廠商三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