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商品多樣化、市場自由化及消費型態的日新月異,舉凡食、衣、住、行、育樂等每件事,都與你我的消費行為有關,在消費意識抬頭與消保法令完善下,消費者在消費行為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成為現代人必修課題,其中亞力山大連鎖健身中心無預警停業就是一例,台中縣政府今年接獲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件種類繁多,從美容瘦身、代書仲介、卡債協商到購屋糾紛等不一而足,值此歲末年終,消費者建立正確的消費智能及觀念,當有助日後消費行為的安全與品質。
■文.圖/馬源培
■文.圖/馬源培
台中縣長黃仲生表示,民眾在消費時應牢記「3不7要」10大消費守則,不去危險公共場所、不買標示不明商品、不吃問題食品藥品及要充實消費資訊、要合理消費行為、要申訴消費受害、要參與消保活動、要團結爭取權益、要力行綠色消費、要牢記1950專線,但這些簡單的消費原則,卻經常容易被民眾忽略,一旦發生消費糾紛,縣市政府消保官正是民眾取得救濟的申訴或調解管道之一。
從美容瘦身、代書仲介、卡債協商到購屋糾紛等不一而足
消保官翟威甯表示,不論亞力山大健身中心是停業或倒閉,既然業者無法提供應有服務,消費者當然可以停止付費,本案最大的問題在於許多消費者都是「先付費後享受」,依付費方式大致又有3種,1是以現金1次付清所有費用,2是以信用卡分期付費,3是向銀行貸款方式付費,如果是第1種方式,消費者應提起集體訴訟,若是第2種方式,消費者應立即要求發卡銀行停止付款,站在消保立場,發卡銀行不應拒絕,至於第3種方式,由於借貸關係,消費者還是必須先行依約還款借貸銀行,同時向業者訴訟求償,但不管是何種方式,消費者最好能提出定型化契約及付款單據等証明文件,使自已立於有利地位。
翟威甯指出,近來接獲5起美容瘦身消費爭議案件中,均為某知名連鎖美容生活館利用消費者上門shopping時,派出美容師強烈推銷,以免費體驗或試用為由吸引消費者,最後以試用商品已拆封為藉口,半強迫投訴人購買商品,5名投訴人只得刷卡買單,其中1位最多刷了12萬多元,事後投訴人越想越不對,要求退貨還款,卻遭到業者拒絕。
不少消費者購屋時都會找代書幫忙介紹,翟威甯日前接獲1起仲介糾紛,投訴人指稱在代書介紹下買了1間中古公寓,前屋主在脫手前將房子重新粉刷,看起來很新穎,不料,投訴人才住進去1個多月,牆壁就因漏水長壁癌,經專業抓漏業者檢查,發現竟是大樓管線有問題,根本沒得修,投訴人要求該代書與前屋主共同負起責任,但收取介紹費的代書卻推說只是幫忙辦理過戶,漏水問題與他無關。
這兩年許多人深陷卡債風暴,成了卡債一族,翟威甯說,近幾個月連續有4、5位卡債族向他投訴,指有人假冒律師事務所或應收帳款處理公司名義,表示可協助降低卡債利率,要求投訴人付出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手續費,投訴人基於被動輒19.7%的高利率壓得喘不過氣,而信以為真,不料,在付出手續費後卻沒下文,經他追查這家律師事務所,雖真的存在,但根本沒有受理卡債協商業務,投訴人明顯遭到詐騙傷害。
另外,最近幾年房地產市場火紅,但購屋糾紛相對也多,翟威甯統計發現,10件消費申訴案件中就有3件屬購屋糾紛,以龍井鄉1處166戶的透天社區為例,交屋2年多,住戶發現問題很多,包括房屋漏水、磁磚剝落、地磚破裂等,其中最令住戶不滿的是,當時建商在銷售廣告中宣稱有長20米的游泳池,交屋後發現只是蓄水池,而6米寬的社區聯外道路竟變成3米寬,使住戶根本無法會車,嚴重影響進出。
以存証信函書面通知企業主,以資憑証
翟威甯說,上述消費糾紛中,美容瘦身案屬典型訪問買賣,消費者本來就可以在7天內,無需任何理由請求解除契約,業者提供的服務如屬免費體驗,也不應巧立名目藉機收取費用,房屋仲介案如果賣方刻意隱瞞漏水問題,就違背了交易誠信的原則,就算擔任介紹人的代書也有連帶責任,不能規避。
卡債協商案投訴人遇到新的詐騙花招,他建議卡債族應主動與銀行協談,或透過消保官與銀行協商,縣府即曾協助卡債族,經由金管會銀行局向卡債銀行爭取優惠還款方式,利率降至3%或4%,其中有家銀行甚至同意零利率,至於購屋糾紛案,消費者不論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交屋時應該親自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如發現有瑕疪,務必拍照存証,以免事後牽扯不清。
翟威甯強調,消保官在接獲消費投訴案件後,都會先行對當事兩造進行查訪,了解雙方爭議糾紛所在,並蒐集相關佐証資料,然後會針對不同個案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單位及公正人士展開調處,並依消保法令為消費者爭取最大權益,當然,消費者如認自身權益未獲妥適處理時,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翟威甯提醒民眾,當發生消費糾紛時,第1步就是要以存証信函書面通知企業主,以資憑証,避免日後各說各話,其次就是申訴或調解應向企業主之營業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之縣市政府為之,第3是要把握時效,如郵購或訪問買賣欲解約時,應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主,有了這些基本保護動作,才可讓自身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從美容瘦身、代書仲介、卡債協商到購屋糾紛等不一而足
消保官翟威甯表示,不論亞力山大健身中心是停業或倒閉,既然業者無法提供應有服務,消費者當然可以停止付費,本案最大的問題在於許多消費者都是「先付費後享受」,依付費方式大致又有3種,1是以現金1次付清所有費用,2是以信用卡分期付費,3是向銀行貸款方式付費,如果是第1種方式,消費者應提起集體訴訟,若是第2種方式,消費者應立即要求發卡銀行停止付款,站在消保立場,發卡銀行不應拒絕,至於第3種方式,由於借貸關係,消費者還是必須先行依約還款借貸銀行,同時向業者訴訟求償,但不管是何種方式,消費者最好能提出定型化契約及付款單據等証明文件,使自已立於有利地位。
翟威甯指出,近來接獲5起美容瘦身消費爭議案件中,均為某知名連鎖美容生活館利用消費者上門shopping時,派出美容師強烈推銷,以免費體驗或試用為由吸引消費者,最後以試用商品已拆封為藉口,半強迫投訴人購買商品,5名投訴人只得刷卡買單,其中1位最多刷了12萬多元,事後投訴人越想越不對,要求退貨還款,卻遭到業者拒絕。
不少消費者購屋時都會找代書幫忙介紹,翟威甯日前接獲1起仲介糾紛,投訴人指稱在代書介紹下買了1間中古公寓,前屋主在脫手前將房子重新粉刷,看起來很新穎,不料,投訴人才住進去1個多月,牆壁就因漏水長壁癌,經專業抓漏業者檢查,發現竟是大樓管線有問題,根本沒得修,投訴人要求該代書與前屋主共同負起責任,但收取介紹費的代書卻推說只是幫忙辦理過戶,漏水問題與他無關。
這兩年許多人深陷卡債風暴,成了卡債一族,翟威甯說,近幾個月連續有4、5位卡債族向他投訴,指有人假冒律師事務所或應收帳款處理公司名義,表示可協助降低卡債利率,要求投訴人付出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手續費,投訴人基於被動輒19.7%的高利率壓得喘不過氣,而信以為真,不料,在付出手續費後卻沒下文,經他追查這家律師事務所,雖真的存在,但根本沒有受理卡債協商業務,投訴人明顯遭到詐騙傷害。
另外,最近幾年房地產市場火紅,但購屋糾紛相對也多,翟威甯統計發現,10件消費申訴案件中就有3件屬購屋糾紛,以龍井鄉1處166戶的透天社區為例,交屋2年多,住戶發現問題很多,包括房屋漏水、磁磚剝落、地磚破裂等,其中最令住戶不滿的是,當時建商在銷售廣告中宣稱有長20米的游泳池,交屋後發現只是蓄水池,而6米寬的社區聯外道路竟變成3米寬,使住戶根本無法會車,嚴重影響進出。
以存証信函書面通知企業主,以資憑証
翟威甯說,上述消費糾紛中,美容瘦身案屬典型訪問買賣,消費者本來就可以在7天內,無需任何理由請求解除契約,業者提供的服務如屬免費體驗,也不應巧立名目藉機收取費用,房屋仲介案如果賣方刻意隱瞞漏水問題,就違背了交易誠信的原則,就算擔任介紹人的代書也有連帶責任,不能規避。
卡債協商案投訴人遇到新的詐騙花招,他建議卡債族應主動與銀行協談,或透過消保官與銀行協商,縣府即曾協助卡債族,經由金管會銀行局向卡債銀行爭取優惠還款方式,利率降至3%或4%,其中有家銀行甚至同意零利率,至於購屋糾紛案,消費者不論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交屋時應該親自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如發現有瑕疪,務必拍照存証,以免事後牽扯不清。
翟威甯強調,消保官在接獲消費投訴案件後,都會先行對當事兩造進行查訪,了解雙方爭議糾紛所在,並蒐集相關佐証資料,然後會針對不同個案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單位及公正人士展開調處,並依消保法令為消費者爭取最大權益,當然,消費者如認自身權益未獲妥適處理時,也可另行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翟威甯提醒民眾,當發生消費糾紛時,第1步就是要以存証信函書面通知企業主,以資憑証,避免日後各說各話,其次就是申訴或調解應向企業主之營業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之縣市政府為之,第3是要把握時效,如郵購或訪問買賣欲解約時,應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主,有了這些基本保護動作,才可讓自身權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