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中市發生停駐近1年未使用的電動巴士發生火災,經查為鋰電池過放電所造成,由於鋰電池有體積小、高蓄電量的優點,但其內部化學活性活躍伴隨著高危險性,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體醒,使用電動車務必了解火災預防安全對策,才能避免災害發生。
消防局指出,造成電動車鋰電池火災的原因分為電池芯內部與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包含過充、過放、撞擊或設計不良等因素,於充放電過程中,鋰離子形成樹枝狀結晶,刺破隔膜造成內部短路導致電池芯起火。外部因素包含電池組內部線路等引起短路,此時如保護裝置未能切斷迴路,電池芯內部會產生高熱,導致燃燒爆炸。
消防局呼籲,近年來為了使地球永續生存及減碳的政策推動,電動車輛使用及往後發展已成為趨勢,為防範電動車輛火災發生,民眾使用電動車輛應注意購買時需檢視是否有檢驗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說明書指引使用,勿任意改裝車輛;充電設備(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依相關規定承裝並定期維護檢查充電設備(樁);勿使用轉接插座(插頭)連接充電,以免電流負載過大引起火災。
消防局提醒,若於充電過程如有異常應立即移除電源,停止充電,充電完成應盡速移除,避免過充危險,更要避免於高溫場所充電;且充電場所不可放堆放易燃物品。消防局提醒民眾,使用鋰電池響應永續的同時,更應該注意用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