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專題報導 產業文化 築巢贏家 生活時尚 中部嘻哈 綜合櫥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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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1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自110年4月1日至5月3日止(4月30日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開徵期間若未收到稅單,民眾可至便利商店補發使用牌照稅稅單。

該局進一步表示,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民眾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kiosk補發稅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编號)即可補發稅單(小白單)在超商櫃檯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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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